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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发展监测基线(2)

来源: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2-2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动态保护,功能拓展。“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发展应充分认识“保护不是保存、发展不是开发”的农业遗产保护指导思想,对系统采用“

(3)动态保护,功能拓展。“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发展应充分认识“保护不是保存、发展不是开发”的农业遗产保护指导思想,对系统采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动态保护理念,以提高系统效益和适应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4)多方参与,惠益共享。“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系统”应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分级管理”的保护机制平台,尤其要充分调动农村社区农民、城市居民、企业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并使其获得各自的生态利益需求,这样,桑基鱼塘的明天将更加灿烂。

2.1.2 区域划分

2.1.2.1 按地理区域与基本现状划分

(1)核心保护区。含和孚镇荻港村塘东自然村区域及菱湖镇射中村谈家墩自然村区域。核心保护区仍然保持“塘基上种桑—桑叶喂蚕—蚕沙养鱼—鱼粪肥塘—塘泥壅桑”的“传统桑基鱼塘模式”,并按现有状况进行原汁原味保护,包括老桑树、螺蛳壳泥堆积分化的土壤等。

(2)次保护区。含和孚镇荻港村积善村、史家桥、田桥、崇文园自然村及菱湖镇射中村除谈家墩自然村外的区域。主体模式仍然“塘基上种桑—桑叶喂蚕—蚕沙养鱼—鱼粪肥塘—塘泥壅桑”的“传统桑基鱼塘模式”,但对坍塌塘基采用淤泥护坡、插柳固堤等传统的原生态驳岸方式,对塘基进行加固保护。同时,桑基内可套种间作郁金香、薰衣草等草本花卉,弥补桑基鱼塘景观单调缺陷,提升生态观光旅游价值。

(3)一般保护区。含和孚镇、菱湖镇、东林镇等其他区域。模式仍为桑基鱼塘生态模式,陆地作物可采用果桑、油菜、芝麻、枇杷等。

2.1.2.2 按系统塘基主体作物划分

(1)桑基鱼塘功能区。以“塘基上种桑—桑叶喂蚕—蚕沙养鱼、鱼粪肥塘—塘泥壅桑”的“传统桑基鱼塘模式”为主体,适当发展“桑叶养羊—羊粪生沼—沼液养鱼—鱼粪肥塘—塘泥雍桑”的“新桑基鱼塘”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2)油基鱼塘功能区。以发展“塘基冬种油菜、夏种芝麻(黄豆)—油菜饼、芝麻饼(豆饼)养鱼—鱼粪肥塘—塘泥雍油菜、芝麻”的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为主体。

(3)果基鱼塘功能区。以发展“塘基上种果桑(桃、梨、枇杷、冬枣等水果)—鱼粪肥塘—塘泥壅果桑(桃、梨、枇杷、冬枣等水果)”的生态循环模式为主体,使桑基鱼塘景观色彩多样化,增加生态景观观光内容,提高景观吸引力,提升保护区的保护能力。

3 保护工作与成效

3.1 加强能力建设

3.1.1 健全遗产地管理体制

2015年市、区政府协调建立湖州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南浔区农林局设立湖州市南浔区桑基鱼塘系统开发保护中心;在桑基鱼塘核心保护区和孚镇,由和孚镇政府出面成立桑基鱼塘核心保护区管理办公室,承担桑基鱼塘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2018年成立桑基鱼塘产业协会,统筹系统内蚕、桑、丝、渔产业的发展。

3.1.2 出台规范性保护文件

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桑基鱼塘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设六章二十九条,已于2013年9月经湖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实行;南浔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浙江湖州南浔桑基鱼塘系统保护与发展规划》,并把规划纳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社会经济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在政策与财政资金方面对桑基鱼塘系统的保护与利用给予重点倾斜与支持。

3.1.3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办法”和“规划”,每年配套相关专项资金200余万元,主要用于桑基鱼塘系统核心保护区的修复工作;对桑地和鱼塘实行年作年修;申遗成功后,已向财政申请300万,用于核心保护区生态沟渠、文化长廊、生态桑园等建设,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除集中财政专项资金外,积极申请申报各项项目资金。

3.1.4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基线内培育了以荻港渔庄、云豪家庭农场、阿大蚕桑专业合作社、恒华水产专业合作社、湖州天河食品有限公司等39家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其中蚕桑种养加工经营5家,水产、果蔬种养加工经营34家。

3.2 加强系统保护

在核心保护基地内,通过流转形式,将原分散于各家各户的桑园、鱼塘由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一部分由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一部分返租给愿意经营的农户。

文章来源:《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网址: http://www.zrywhycyj.cn/qikandaodu/2020/122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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